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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的設計指向共同的祖先?

(本文章節錄並翻譯自《反駁進化》(Refuting Evolution 2),反駁了PBS 節目和《科學美國人》中最近提出的支持進化論的論據)

作者:約拿單.薩法提博士(Dr.Jonathan Sarfati)邁克爾.馬修斯博士(Michael Matthews)

進化論者說:「研究發現各種生物的DNA和生物系統有驚人的相似性,這是表明地球上的生命都有一個共同祖先的可靠證據。」

最早發表在《反駁進化2》第六章

共同的結構=共同祖先?

在大多數支持進化的辯論中,正方認為共同的身體特性,如猿和人類五個手指,說明在遙遠的過去,生物源於同一個祖先。事實上,共同結構(同源性)指向同一位創造者而不是指向同一位祖先,儘管這種說法遭到了達爾文的嘲笑(由理查德.歐文(Richard Owen)在PBS 節目中,改編的戲劇「與達爾文相遇」中提出)。

科學事實表明,「源自共同的設計者」的理論能夠更加合理地解釋現代遺傳學家的發現:達爾文所認為的許多外表相似的解剖結構,其背後的基因藍圖的差異是非常之大的。遺傳的是基因,而不是結構。所以如果不同生物是從共同的祖先進化而來的話,它們的相似性理應產生於同一個遺傳系統(這或許也可能源自相同的設計,雖不一定)。但是在許多情況下,事實顯然不是如此。例如四肢都有五個指頭的青蛙和人類,人類胚胎先發育出手/腳掌,然後指頭之間的物質溶解(而形成5個指頭);而在青蛙的胚胎中,指頭是從手/腳掌的芽點(見下面的圖)向外長出。這一事實強烈地反駁了進化論以共同祖先來解釋不同物種之間的相似性。

人類和青蛙的指頭的發育
發育程式圖顯示了人類和青蛙的指頭的不同發育模式。

左圖:人類的模式,細胞被執行程序化的死亡(凋亡)將手/腳掌分為五個區域,然後發育為5個指頭(手指和腳趾)。【參考T.W. Sadler, editor, Langman’s Medical Embryology, 7th ed. (Baltimore, MD: Williams and Wilkins, 1995), p. 154–157.】 右圖:青蛙的指芽細胞分裂生長形成指頭。【參考M.J. Tyler, Australian Frogs: A Natural History (Sydney, Australia: Reed New Holland, 1999), p. 80.】

美國公共電視網(PBS)的節目和其它進化論推廣者聲稱DNA代碼是通用的,這證明有一個共同的祖先。但這是錯誤的,DNA代碼是有不同的,有些自1970年代以來就已經被發現,它們不僅存在於線粒體,而且還存在於細胞核DNA的序列中。其中一個例子是草履蟲,64個密碼子中的一小部分編碼(與其他生物)不同的氨基酸。更多不同的例子還在被不斷發現。1美國的創造研究所(Institute for Creation Research, ICR)指出了PBS節目中這個明顯的事實錯誤。2此外,一些生物除了編碼主要的20種氨基酸之外,還編碼一個或兩個額外的氨基酸。3

從PBS發言人尤金.斯科特(Eugenie Scott)的回應中可以看出,進化論體制更關心的是如何弘揚進化的理論,而不是科學的準確性。她不但不承認PBS項目是錯的,而且還攻擊投訴他們的人,引用投訴者的(科學上正確的!)言論,再稱其是「荒唐得難以置信。」 然後她又隱晦地承認了她剛剛批評的是事實,引用了以下解釋:「然而,這些異常例子,我們知道是從生物的標準代碼演變出來的。」

這也等於說:「指出確實存在的異常例子,這行為是錯誤的,即使這是事實也不應這樣做;PBS教導有些錯誤的東西是合理的,因為我們可以解釋為什麼理論不總是符合事實。」

但將「達爾文主義的真理」當作解釋事實的「證據」必定會引發很多問題。沒有實驗證據,因為我們缺乏這些所謂的祖先的DNA編碼。但是,共同祖先的說法在理論上也是有問題的,更改DNA的編碼會產生錯誤的蛋白質,從而導致生物死亡。所以一旦生物選定了一套氨基酸代碼,就只能堅持下去了。創造研究所也指出了斯科特主張的邏輯悖謬。4當然,大部分代碼是通用的,但對此的最好解釋是設計同源。所有可能的數以百萬計的基因代碼中,生物現有的代碼最有利於防止錯誤。5但異常代碼否定了進化論的解釋。

DNA 比較——可以有不同的解釋

《科學美國人》反復重申一個普遍的論點-DNA的比較可以幫助科學家重建生物體的進化過程:

「宏觀進化研究生物分類學上物種水平之上的變化,它經常以化石記錄和DNA比較作為證據來構建各種生物體的相關性。」[SA 80]7

「DNA比較」只是同源性爭辯中的一個子命題,在聖經的理論框架下也一樣可以理解。同樣的數據也可以用共同的設計者來解釋。工程師通常對不同的建築使用相同的建築材料,一個汽車製造商通常在不同的汽車上使用相同的部件。所以如果設計師在許多不同的生物中使用相同的生物化學反應和生理結構,我們不應該感到驚訝。相反,如果所有生物體都是完全不同的,這似乎指向有很多的設計師,而不是一個。

由於DNA是生物結構和生化分子的藍圖,所以最相似的生物之間理應有最相似的DNA。猿和人都是哺乳動物,體型類似,所以猿和人有類似的DNA。人類DNA與另一種哺乳動物,如豬,應該比起與爬行動物,如響尾蛇,有更多相似性。實際正是如此。人類與酵母菌,除了有一些共同的生物化學反應外,其他完全不同,因此我們應該期望人類DNA更相似於猿的DNA,而不是酵母DNA。

所以一般形態上的相似性並非可以用(進化論的)共同祖先來解釋。此外,還有一些令進化論者費解的異常之處--一些進化論者不認為之間有密切關係的生物卻存在機體上的相似性。例如,脊椎動物的血紅蛋白,這是血液中攜帶氧氣的複雜分子,讓血液呈紅色。但人們也發現在一些蚯蚓、海星、甲殼類動物、軟體動物,甚至在某些細菌中也有這種蛋白。駱駝和護士鯊抗原受體蛋白具有相同的不尋常的單鏈結構,但這不能解釋為鯊魚和駱駝擁有一個共同的祖先。6還有很多其他例子,不能以進化來解釋相似之處。

駁斥「分子鐘」

《科學美國人》反復重申一個普遍的謠言,DNA給了我們一個「分子鐘」,記載著DNA從最簡單的生命形式進化到人類的進化歷史。

「然而,進化論者可以從分子生物學中得到進一步的支持證據,所有的生物擁有的大多數的基因是相同的,但按照進化論的預測,在不同的物種間,按照它們之間的進化關係,這些基因的結構及其蛋白質產品會有所不同。遺傳學家說這些「分子鐘」記錄了時間的流逝。這些分子數據也顯示某些生物是進化過程中的過渡形態。」[SA 83]7

實際上,進化論者所謂的分子鐘有許多他們解決不了的問題。不僅有我上面提到的例外和共同設計論點的挑戰,而且這些分子數據實際上更加支持神創造了不同類型的生物系統,而非連續的進化,正如非創造論者的微生物學家邁克爾.登頓(Michael Denton)博士在《進化論:理論陷入危機》(Evolution: A Theory in Crisis)一書中所指出的。例如細菌(原核生物)中細胞色素C的氨基酸序列,與多種多樣的真核生物(從酵母、小麥、蠶、鴿子到馬)的細胞色素C的氨基酸序列,其差異百分比幾乎相同(64–69%)。原核生物與真核生物之間沒有過渡性的細胞色素,也沒有看出「高等」生物(如馬)的細胞色素比「低等」生物(如酵母)的細胞色素分化程度更高。

比較無脊椎動物,如蠶蛾,與脊椎動物,如七鰓鰻、鯉魚、烏龜、鴿子和馬的細胞色素C序列,也可以觀察到同樣的模式,所有的脊椎動物與蠶的細胞色素C差異程度都相近 (27 – 30%)。同樣,比較七鰓鰻(一個「原始」圓口綱脊椎動物,又稱無頜魚)與鯉魚、青蛙、雞、袋鼠、和人類的血紅蛋白,其差異都相近(73 – 81%)。將鯉魚和牛蛙、海龜、雞、兔、馬的細胞色素C相比,其差異均為13 – 14%。在圓口綱脊椎動物→魚→兩棲動物→爬行動物→哺乳動物或鳥之間的細胞色素沒有任何過渡類型。

進化論者的另一個問題是,分子鐘如何能夠在很多不同的生物體的任何特定的蛋白質中,均勻地產生差異(即使排除一些前面所討論的、帶來更多問題的例外)。若這些差異是由於進化產生的話,大部分類型的生物必須有同樣的單位時間突變率。但觀察顯示,真正不變的是每代突變率,這樣,對於繁殖快的生物如細菌來說,單位時間突變率就會很快,而對於大象來說就會慢得多。而在昆蟲中,繁殖週期的變化範圍很大,從蒼蠅的數週一代,到蟬的許多年一代,但沒有證據表明蒼蠅比蟬的(DNA分子)分化更大。因此觀察到的證據不支持所謂DNA差異模式是生命演變過程中突變隨時間累積而造成的說法。

參考文獻與注釋

  1. 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 29 August 2002.
  2. 2001年9月10日的新聞發佈會,關於PBS對「通用遺傳密碼」的「錯誤宣告」。
  3. 某些古細菌和真細菌的DNA中編碼第21和22種氨基酸,硒代半胱氨酸和吡咯賴氨酸,參見J.F. Atkins and R. Gesteland, The 22nd Amino Acid, Science 296(5572):1409–10, 24 May 2002; 是針對1459–62頁及第1462–66頁科技論文的評論。
  4. 2001年9月20日新聞稿,幕後情況:「進化」發言人試圖抹黑被忽略的科學評論家
  5. J. Knight, Top Translator, New Scientist 158(2130):15, 18 April 1998. 自然選擇無法解釋代碼的優化,因為無法在不破壞功能的前提下,用「更好的」代碼取代前一個有功能的代碼。
  6. 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95:11,804; cited in New Scientist 160(2154):23, 3 October 1998.
  7. 若引文出自John Rennie在《科學美國人》中的文章,就用SA縮寫,後加頁碼;若出自美國公共電視網(PBS)的《進化》系列,就用PBS縮寫,後邊的數字表明哪一集。

作者簡介:約拿單.薩法提博士(Dr. Jonathan Sarfati)在新西蘭威靈頓的維多利亞大學獲化學學士、哲學博士。現事奉於創造事工國際美國部(CMI-US)。他是新西蘭國際象棋冠軍,並有驚人的記憶力,能與12人同時對弈盲棋,詳見http://zapit.nu/sarfati

(本文經國際創造事工(Creation Ministries International授權轉載,原文請參照:https://creation.com/refuting-evolution-2-chapter-6-argument-common-design-points-to-common-ance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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